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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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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甸县人民法院

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通告

疫情当前,防控是关键!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我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上级法院工作指示,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提示一:请优先选择网上立案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

2、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纠纷需向我院申请立案,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立案服务。

3、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需要联系法官的,请通过我院诉讼服务中心(-)问询法官联系方式,与法官以电话方式联系。

4、我院会全力畅通诉讼服务网上办理渠道,加强热线的释法解疑能力,强化网上办案平台技术保障,确保您“足不出户可立案”“家门口法院能立案”。

提示二:请配合调整诉讼活动排期

5、原定于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的庭审、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全部改期。其中,公告送达传票的案件开庭时间依法顺延到2月3日,其他案件的庭审及诉讼活动,法官会联系您适当调整已确定的排期,请您积极配合。

6、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处于隔离、诊治期间,或参加疫情防治工作,或受疫区交通关停等情况影响,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可以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或选择网上开庭。

7、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黑龙江移动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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