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林甸县工信局市场监管 [复制链接]

1#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盐专营办法》及省工信厅《关于督办食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查工作的通知》精神,6月10日,林甸县工信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我县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晶花盐业公司以及比优特、天泽、世纪华联尚品三家大型超市的食盐零售企业相关资质、进货渠道、销售范围和经营记录等开展了专项检查。

在检查中,检查组发现部分经营者存在未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食盐储存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结合相关规定,对经营者提出了具体要求,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和食盐零售单位购进食盐应当从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或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采购食盐,确保购进渠道合法合规。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销售食盐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建立食盐追溯档案,食盐零售单位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销售食盐的碘含量必须符合我省执行的国家标准,严禁使用、销售不合格碘盐。禁止销售包装不合格(超过克或者散装)食盐。

检查中,执法人员向食盐经营户积极宣传了《食盐专营办法》和《黑龙江省食盐储备管理办法》,让经营单位了解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充分认识法规及*策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及在食盐经营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工信局将加大日常检查、宣传力度,提高经营户的知晓率,不断整顿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引导经营者合法依规开展业务,确保全县食盐质量安全和营造良好的食盐消费环境。

供稿:工信局

编辑:张林娜

审核:霍岩王延春

监制:赵子英投稿邮箱:ldtxzxx

.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