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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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出轨被丈夫发现怕丈夫报复竟设局诬陷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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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婚姻,拒绝感情出轨,本来应该是所有人遵守的道德准则。然而偏偏有些人无视道德,出轨搞婚外恋。黑龙江林甸县女子马某就是如此。而在其丈夫发现丑事后,马某怕丈夫报复,竟然又把情人推到最前面——她设局诬陷情人强奸自己,但最终诬告陷害的罪行被警方查获。年9月30日,黑龙江林甸县检察院披露了此案详情。

女子马某43岁,家住黑龙江林甸县。

马某和男子肖某某有不正当关系,其丈夫于某某发现此事后,为了不让于某某找肖某某报复杀人,于是就想让肖某某到自己家发生性关系,然后告肖某某强奸让肖某某蹲监狱,但肖某某因害怕被于某某发现,一直没有到马某家。

案发当日11时许,马某趁肖某某独自在家时,以到肖某某家拎水为由,与肖某某发生性关系,之后马某寻找借口抓挠肖某某、打砸肖某某家物品、并与肖某某撕扯,期间肖某某塞给马某的七千余元现金也散落在院内。

二人撕扯时,被于某某看见并持刀追赶肖某某,肖某某逃跑。马某向亲属谎称自己是被肖某某强奸,其哥哥报警。马某在公安机关控诉是肖某某强奸自己,致使林甸县公安局对马某被强奸案立案侦查。立案当日,马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诬告陷害肖某某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撤销了马某被强奸案。

检察机关认为,马某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致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是自首,可以从宽处理。

此案在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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