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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临破产法院助力受疫情影响企业绝地重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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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9月7日讯(刘鸿鹏记者佘雨桐)近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通过人性化司法,妥善解决一起案涉金额万元的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将一家日销售额近6万元的畜牧公司从破产边缘挽救回来,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庭审现场。

林甸县某畜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畜牧公司)因合同纠纷,欠付林甸县某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养殖公司)违约金万元,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该畜牧公司仍未予偿还违约金。某养殖公司向林甸县法院申请对该畜牧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因对一审法院裁判不服,上诉至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大庆中院破产审判庭受案后,经过仔细查阅卷宗,发现该畜牧公司共欠该养殖公司头奶牛及违约金万元,在本案立案前头奶牛已经予以偿还,现尚欠申请人违约金万元。

在审理中,合议庭经过向双方当事人查证,得知该畜牧公司现有16个养殖规模,共有奶牛余头,企业日均销售商品奶17吨,每吨价值元。

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合议庭认为该畜牧公司虽有部分款项未予偿还,但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清偿能力仍具有可恢复性,为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避免这万违约金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棵稻草”,合议庭决定本着积极引导、区别对待、多方解决的原则,努力帮助该畜牧公司化解债务危机,实现对企业的支持与救助。

合议庭随即开始当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依法释明法律、分析路径、促进谈判,终于使案件得到实质性进展。庭后,合议庭继续趁热打铁,最终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达成一致意见,由该畜牧公司通过分期付款方式偿还剩余债务。

法官说法:

本案中,合议庭结合被申请人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在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全面判定企业清偿能力,既化解了企业的债务危机,又有效保全企业营运价值,实现了对企业尽早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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